远近灯光交替是什么时候用

夜晚近光灯一般在灯光较为明亮视线较为宽阔的地段使用,还有就是跟车的时候。远近交替一般都是辆车在汇车的时候使用或者想要超越前方车辆的时候打远近灯来提示前方车辆。

远近灯光交替用处:

1、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开启近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2、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3、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